发文单位:田林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2019年11月26日 |
标 题:(田司通〔2019〕62号)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绩效工作整改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田司通〔2019〕62号 |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2日 |
田 林 县
司 法 局 文 件
田司通〔2019〕62号
关于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绩效工作整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
2019年11月20日,以市交通局副局长陆治安为组长的百色市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查第一督查组一行3人到我县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工作督查,其中采取查阅绩效材料的方式对我县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根据督查情况,我县各单位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材料收集上仍存在诸多问题。为使我县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绩效工作能够顺利通过市级考核,请各执法单位根据督查组督查结果做好查缺补漏及材料收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行政执法单位对照《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证明材料》再次核对本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查缺补漏工作,按照《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证明材料》收集好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二、根据市级工作安排,各执法单位需在2019年11月29日下午下班前完成查缺补漏及材料收集工作,并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扫描版各一份送到县司法局政府法律事务综合股。
三、各乡(镇)人民政府虽然未列入被考核对象,但因各乡(镇)人民政府亦具备执法权,故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照《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证明材料》做好相关工作,以防市考核组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附:1.《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证明材料》
2.《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督查情况意见反馈表》
3.各行政执法单位
田林县司法局
2019年11月26日
附件1
落实三项制度工作证明材料
工作内容 |
项目 |
证明材料 |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公示渠道(包括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等 |
公司渠道为网站及新媒体的,需要截图,在政务大厅、办公场所公示的要拍照证明 |
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公开 |
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逐项公示、公开的内容截图及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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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
服务指南文本,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公开的图片及文本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此项内容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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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更新公开信息 |
权责清单以及公示的内容有变更时及时更新内容并公开的截图及文本 |
行政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
通过案卷材料比如调查询问笔录、现场勘查笔录中对执法人员亮证执法的相关记录内容来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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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要设置和完善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
公示牌图片,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文本及图片、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登记等材料、咨询服务记录、投诉举报记录及处理结果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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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意查看公示日期) |
动态管理工作,需提供最近一次对按期对执法决定进行公示的相关信息及网络公开截图。如无相关信息的,需要对此项工作进行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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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
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查看制度建立的文本) |
相关文件,包括信息收集、保存、管理使用等工作制度度以及信息调阅登记表等 |
规范音像记录,配备必要的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原则上4人配备一台,4人以下至少要配备1台。不能按标准配备的要说明) |
行政执法人员花名册、设备购买清单、设备图片、设备使用情况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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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文本材料) |
内部设立法制审查机构的文件 |
落实法制审核人员(文本材料) |
法制机构配备人员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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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文本材料) |
界定重大行政执法范围的文件、法制审核流程文件、法制审核意见登记表及佐证材料。 |
附件2
落实三项制度工作督查情况意见反馈表
工作内容 |
项目 |
完成的具体情况(完成时间、台账收集情况等) |
未完成项目 |
未完成原因 |
其他 |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公示渠道(包括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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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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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自由裁量基准等信息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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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自然资源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公安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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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机关服务指南,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公时间、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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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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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
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更新公开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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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民政局、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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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人员要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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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自然资源局、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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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服务窗口要设置和完善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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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注意查看公示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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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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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 |
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查看制度建立的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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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民政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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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音像记录,配备必要的执法音像记录设备(原则上4人配备一台,4人以下至少要配备1台。不能按标准配备的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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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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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
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文本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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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民政局、环保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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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法制审核人员(文本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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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民政局、环保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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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文本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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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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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各行政执法单位
县发展改革委、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教育局、县民宗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应急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统计局、县林业局、县扶贫办、县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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