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自治区、市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要求,我县法制办积极组织开展2012年以来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了对全县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此次清理范围是2012年以来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我县法制办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分别对规范性文件的主要内容、制定主体资格、时效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在清理过程中,针对存在分歧意见的规范性文件,反复与起草(或执行)部门对接,以及反复沟通切磋,逐件审查核对,取得实效性清理结果。
经过清理,我县清理出县政府(含政府办)规范性文件共57件,继续有效50件、废止3件、需要修改2件,并通过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布清理结果,保证国家政令畅通,促进全县改革发展稳定。
(编辑:刘宏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