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2019年2月21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棚户区改造动员会工作部署,参照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城区棚户区改造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百政规[2018]7号);县房改办结合本县实际补充完善编制了《田林县棚户区改造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田林县棚户区改造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请广大群众提出宝贵意见。如有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县房改办邮箱:tlfgb7213116@163.com。
附件
1.田林县房改办《田林县棚户区改造征收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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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田林县:棚户区改造集体土地及房屋补偿安置暂行办法.docx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