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该许可后,企业或自然人可合法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避免无证经营的法律风险。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2.车辆其他要求:
(1)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经营的,应当具有与所运输大型物件相适应的超重型车组;
(2)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当具有与运输货物相适应的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3)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还应当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与驾驶车辆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有关道路货物运输法规、机动车维修和货物及装载保管基本知识考试合格,并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1、电话查询:0776-7212903
2、现场查询:田林县乐里镇环昌路39号政务服务中心1楼交通运输局1号窗口(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办理承诺时限为 4 个工作日审查,加上 1 个工作日的业务讨论会审查,以及股室负责人决定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5 个工作日,具体以实际办理情况为准。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有效期通常为 4 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提前 30 日向原许可机关提出申请。
如果在申请过程中发现材料有误或缺失,应及时补正材料,然后重新提交申请,以免影响审批进度。
